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通讯员 苏畅 杜鹏飞
唐女士(化名)在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社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户主因各种事由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唐女士误以为没办法办理自家的户口迁入手续。其实,依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唐女士的情况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5月24日,办理完所有户口迁移手续后,唐女士给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民警送来锦旗,并送上手写的感谢信以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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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女士给民警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唐女士介绍,今年3月,为了孩子读书,他们家在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社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4月完成过户。为了不耽误孩子今年9月入学,唐女士过户后立即联系原户主商量户口迁入的事情,可原户主因各种事由未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唐女士以为原户主的户口不迁出,她就没办法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一时没了主意,就在5月12日来到了东湖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咨询求助。
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户政窗口民警方芳安慰唐女士道:“别担心,你的诉求是合理的,我也是一位母亲,我们一定会为你想办法按照规定尽快解决问题。”
面对唐女士的困境,方芳拿出湖北省公安厅2022年6月印发的《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其中第二章第十七条第二项明确指出:“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符合迁入条件的新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户口未迁出或者拒不迁出的,新住户可以按本条规定在同一地址申报另立一户登记,分别打印居民户口簿。”
“你看,你之前发愁了1个多月的问题并不是问题,湖北省的政策早帮你解决啦!不过,户口迁入还需社区民警审核,我来帮你联系。”于是,方芳与湖光派出所社区民警李伟通上了电话,将唐女士的遭遇以及相关政策一并告知。李伟随后也赶往政务中心,与唐女士、方芳一同沟通解决问题。李伟还尝试与原户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随后展开户口迁出迁入的审批调查工作,驾车带领唐女士往返政务中心更新材料。
5月24日,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唐女士怀着激动的心情给方芳、李伟警官送上了一面“为民解忧办实事,心系群众暖人心”的锦旗,并手写了千字感谢信对他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精神大加赞许。
(东湖公安分局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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