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学区出炉 2023年中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图)-环球短讯

2023-06-20 16:07:29 北京青年报官网

蜀山区2023年公办小学学区范围

蜀山区公办小学学区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相关资料图)

1.合肥市琥珀小学东区学区范围

东:环城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长丰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2.合肥市琥珀小学西区学区范围

东:长丰路以西

南:霍山路以北

西:肥西路以东(含翠竹园西村、不含奥林花园一期)

北:与庐阳区接壤

3.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长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转环城路转长江西路转长丰路以西

南:一环路转梅山路转长江西路以北(不含和平苑安医大宿舍、建材设计院等)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霍山路以南

4.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奥林校区学区范围

东:肥西路以西(含奥林花园一期,不含翠竹园西村)

南:霍山路以北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5.合肥市颐和佳苑小学教育集团青阳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青阳路转高刘路转潜山北路转清溪路转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6.合肥市颐和佳苑小学教育集团金牛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青阳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金牛路转史河路转樊洼路转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高刘路转潜山北路转清溪路以南(不含凤凰城四期—燕园)

7.合肥市凤凰城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史河路转樊洼路以南(含凤凰城四期—燕园)

8.合肥市十里庙小学南区、北区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西二环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9.合肥市蜀鑫路小学学区范围

东:西二环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希望路转植物园南路(规划)以东

北:樊洼路以南

10.合肥市金湖小学学区范围

东:西二环路以西

南:樊洼路以北

西:董铺水库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11.合肥市新城小学学区范围

东:希望路转植物园南路(规划)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樊洼西路转董铺水库以南

12.合肥市蜀山小学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皖山路以东

北:樊洼西路转井岗路以南

13.合肥市玉镜路小学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转董铺水库以西

南:樊洼西路以北

西:科学岛路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14.合肥市蜀新苑小学学区范围

东:科学岛路以西

南:井岗路以北

西:皖山路以东

北:湖光路以南

15.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蜀山中学小学部学区范围

东:科学岛路以西

南:湖光路以北

西:皖山路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16.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蜀麓校区学区范围

东:皖山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湖光路以南

17.合肥市振兴小学学区范围

东:皖山路以西

南:湖光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18.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

西:肥西路以东

北:一环路以南(含和平苑安医大宿舍、建材设计院等)

19.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校区、梅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梅山路转一环路转肥西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大富鸿学府)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20.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安大校区学区范围

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内(含大富鸿学府)

21.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天鹅花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贵池路以北

西:青阳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22.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校区学区范围

东:青阳路以西

南:贵池路以北

西:陈村路以东(含安居苑西村)

北:长江西路以南

另:合作化南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东至路以东、贵池路以南

23.合肥市潜山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陈村路转贵池路转东至路以西(含电院、名君家园等)

南:黄山路以北

西:岳西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24.合肥市宁溪小学学区范围

东:岳西路以西

南:黄山路转合九铁道线转望江西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长江西路以南

25.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肥西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26.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望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望江西路以南

27.合肥市香樟雅苑小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东至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28.合肥市黄山路小学东区、西区学区范围

东:东至路以西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29.合肥市华府骏苑小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望江西路以南

30.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岳西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以西

南:休宁路转怀宁路转铁道专线转望江西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31.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绿怡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南二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休宁路以南

32.合肥市湖东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嘉和苑路转祁门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南二环以南

33.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汇林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以西

南:天鹅湖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休宁路转怀宁路转铁道专线转望江西路以南

34.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嘉和苑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习友路南转潜山路以北

西:怀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西路以东

北:祁门路转嘉和苑路以南

35.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小学学区范围

东:怀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西路转习友路南转潜山路转

金寨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翡翠路以东

北:祁门路以南

36.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翠庭园小学学区范围

东:翡翠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天鹅湖路以南

37.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习友路小学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望江西路以南(不含高新区)

38.合肥市南岗小学学区范围

东:绕城高速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梁鸣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含梁墩村)

39.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磨子潭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梁鸣路以西(不含梁墩村)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与小庙镇接壤

北:与梁墩村接壤

40.合肥市小庙中心学校学区范围

312国道小庙段以北小庙街道社区(部分)、小庙村(部分)、拐岗社区(部分)、硕大塘村(部分)、高岗村、五十墩社区(部分),原将军社区、新民村、马岗村、袁中社区、段冲村

41.合肥市杏花湾小学学区范围

东:天柱山路以西

南:与高新区接壤

西:心湖南路转心溪东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42.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西城校区学区范围

312国道小庙段以南小庙街道社区(部分)、小庙村(部分)、马场村、硕大塘村(部分)、余岗村(部分)、河南村(部分)

43.合肥市北分路回族小学学区范围

北分路村(含原北分路社区)、五十墩社区(部分)

44.合肥市明德小学学区范围

拐岗社区(部分)、小蜀山村、小庙工业园区

45.合肥市大柏中学小学部学区范围

原大柏社区合六公路以北、原小柏村(合六公路以北)、街北村、饭棚村、栀树村、石塘村、茅铺村、枣林村

蜀山区2023年公办初中学区范围

蜀山区公办初中学区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1.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山庄校区学区范围

东:环城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梅山路以北(含稻香楼宾馆等)

西:肥西路转霍山路转长丰路转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东(含中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新村等)

北:与庐阳区接壤

2.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五里墩校区学区范围

东:肥西路转霍山路转长丰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3.合肥市颐和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史河路转金牛路以东

北:高刘路以南(不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4.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居山庄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牛路转高刘路转合作化北路以西(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南:史河路转樊洼路以北

西:西二环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5.合肥市金湖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西二环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6.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蜀山中学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皖山路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7.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振兴校区学区范围

东:皖山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8.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南岗校区学区范围

东:绕城高速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与小庙镇接壤

北:与庐阳区接壤

9.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西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含大富鸿学府)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南(不含中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新村等)

10.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含汉嘉都市森林、广利花园)

北:长江西路以南(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不含大富鸿学府)

11.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望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12.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望岳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长江西路以南

13.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蜀外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嘉和苑路转祁门路以北

西:潜山路转南二环路转西二环路以东

北:休宁路以南

(潜山路以西、南二环路以北、西二环路以东、休宁路以南区域,可选择在蜀外校区或天鹅湖校区就读。)

14.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天鹅湖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休宁路以南

(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与经开区接壤、怀宁路以东、祁门路以南区域,可选择在天鹅湖校区或潜山路校区就读。潜山路以西、南二环路以北、西二环路以东、休宁路以南区域,可选择在天鹅湖校区或蜀外校区就读。)

15.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潜山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怀宁路以东

北:祁门路转嘉和苑路以南

(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与经开区接壤、怀宁路以东、祁门路以南区域,可选择在潜山路校区或天鹅湖校区就读。)

16.合肥市杏花湾中学学区范围

东:与高新区接壤

南:与高新区接壤

西:心湖南路转心溪东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17.合肥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小庙中学初中部学区范围

原小庙镇及将军岭乡范围内(不含心湖南路转心溪东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区域)

18.合肥市大柏中学学区范围

原大柏社区合六公路以北、原小柏村(合六公路以北)、

街北村、饭棚村、栀树村、石塘村、茅铺村、枣林村

蜀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备注: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每周一下午要安排招生工作专人值班,及时处理招生相关问题。

蜀山区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要按照公布的学区范围(见附件4、附件5)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确有困难的,可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居住证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截至2023年8月31日在我区有效居住证满半年的随迁子女,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审核,并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在本市城区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四)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2023年是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

5.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烈士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积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凡符合在我区入学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于7月2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居山庄校区(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线下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二)留守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关爱留守儿童,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听障及视障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可到蜀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合肥市十里庙小学特教班或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

(四)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须区侨(台)务、外事部门出具证明,于7月2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居山庄校区(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线下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五)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我区内的,其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四、入学程序

(一)持我区户籍、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

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下审核线上录取”的方式招生。

1.小学入学报名

(1)线上登记、线上录取。7月5日—10日,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填报资料(含学位年限登记情况)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2)线上登记、线下审核、线上录取。7月5日—10日,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的,可直接去相应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3)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名的,于7月20日进行线上补报名。线上补报名未被直接录取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4)小学入学报名线下审核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房产证;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初中入学报名

(1)在本区就读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家长进行网上招生系统登记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填报资料(含学位年限登记情况)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上直接录取。

(2)7月12日—15日,在外区或者外地就读需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进行线下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按照系统提示,于7月16日—17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居山庄校区(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3)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名的,可于7月20日进行网上补报名。线上补报名未被直接录取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4)初中入学报名线下审核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房产证;

④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

如户口簿无法直接体现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须提供能体现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

(二)持居住证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1.符合在我区就读的居住证满半年的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预约,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居山庄校区(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线下审核。报名时间为7月23日—26日(7月23日—25日网上登记预约,7月24日—26日线下审核材料),补报名时间为7月29日。

2.随迁子女入学线下审核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

②在我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④户口簿;

⑤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初一新生,须出具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

如户口簿无法直接体现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须提供能体现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结婚证等。

(三)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五、有关要求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校要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不得择校”要求,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要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学校招生公告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时切实做好舆情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严格规范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范围招生,学区划分调整要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招生宣传。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服务工作。区教体局要统筹做好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实施工作,做好房产信息登记和学位信息查询工作。

蜀山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蜀山区范围内招生。招生学校名单见《蜀山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名单》(附件3-2)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区范围。

(二)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区范围。

(三)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的有效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我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区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区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五)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购买学位

根据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降低区域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决定继续购买部分民办学校2023年秋季少量义务教育学位。购买时长为一年(2023-2024学年),分学期购买。具体见相关民办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四、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6月25日—27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招生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6月28日—2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居山庄校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申报同一所学校的双胞胎学生父母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体局审核确定后,双胞胎可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分组、摇号。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

(1)直升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直升生资格由区教体局确定报区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民办学校对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具体范围见附件3-1),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具体招生办法由区教体局制定报区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招生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需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入网上招生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区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五、有关要求

(一)制定实施办法。区教体局要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理核定学校招生计划,明确购买学位学校。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购买学位等信息。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双减”“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民办学校摇号录取、购买学位等政策宣传解读,点对点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大网上招生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子女入学。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区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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